一项涉及3.3亿参保人的改革方案,在2020年9月6日结束征求意见。
这份国家医保局在8月26日发布的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对个人账户制度进行改革。
具体内容有:取消单位缴费对个人账户的划转,强调用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,可用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。
这些改革会影响个人账户的使用方式,改变个人购药行为,影响个人账户的支出结构,进而影响零售药店的销售量。
个人使用医保卡要更加谨慎
随着医疗总费用、医保基金总支出,及个人账户总支出的增加,个人账户在药店的支出会相应增加,不过,此次改革后,医保个人账户的支出结构会发生变化,进而影响药店销量和销售策略。
此次改革后,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,平均算下来,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一年收入会减少一半,全国总计约2000亿元,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当期结余,会由1000余亿元转为-1000余亿元,如果保持这个速率,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累计结余将在8年到9年内耗尽。
出于“惜金”的心理,地方政府会收紧医保个账的“滥用”,个人使用医保卡更谨慎,在药店“滥刷”医保卡的行为会减少。
零售药店的三个突破口
第一,积极与医疗机构对接,抓住医药分开的契机,承接大医院“处方流转平台”分流出来的购药需求,承担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“门诊药房”职责。
第二,积极加入药品集中采购,用量补价。
2019年底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9913亿元,其中医保药品订单8327亿元,相当于医保基金总支出(20854亿元)的40%。
第三,提高药学专业能力,满足自我药疗者对零售药店专业程度的需求。
药店的便利性是门诊医院无法比拟的,因此门诊看病取药不会完全替代药店购药。目前药店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自身问题,推销成分多于咨询成分,专业化用药指导的体验不如门诊医院。
以上论述奠定了“普惠社康站”在药店的应用基础和前景。
药价虚高时代已经过去,零售药店应从练习内功出发,提升专业服务能力,零售药店要有执业药师,从事专业的用药指导。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,有助于提高自我药疗者的购药黏性。
政策引导与支持的施力点
医保个账改革后,参保人员在药店购药的可支配资金减少,加上“惜金”心理,在购药行为上将更加谨慎,好处是减少个人医保卡的“滥用”和“乱花”行为,加之监管力度加大,零售药店内“滥刷”医保卡会得到有效遏制。
针对医保个账改革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,政策要找准施力点。
一方面,加快落实鼓励“处方外流”的政策。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,提出“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,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”,打开了处方外流的通路。
另一方面,引导慢性病用药在零售药店就近购药。目前,医保个人账户在药店购药集中在慢性病用药上,医保个账改革后,在职人员可用个人账户为其父母支付医保自付部分的费用,可以拉动药店慢性病用药的销售。
慢性病患者的活动半径,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,建议借助此次改革,推动分级诊疗尽快到位,指导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家庭签约医生熟悉慢特病的医保目录,将慢特病患者的购药引导至“社区化”的零售药店,探索扩大个人账户在药店购买目录外慢特病药品,提升慢特病患者的保障度和获得感。